一般纳税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开3%的普通发票;例如建筑类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法的企业,开具工程款发票就是3%。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合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用度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财税2016第36号文件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划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合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用度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扩展资料
所有单位和从事出产、经营流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流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不符合划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划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存案,并按照划定保留、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治理系统开具发票,详细治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