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roduct Center
    服务项目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资质代办,专业团队 • 诚信******
    成都海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24小时服务、投诉热线
    联系人:殷女士
    手机:18030813160殷女士
              18080889508雷女士
              18011581508赖女士
    座机:028-85563160
    Q  Q:317771251
    邮箱:317771251@qq.com


    扫码关注更多资讯

    建筑资质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项目 > 资质代办 > 建筑资质 >
    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规定摘要-一手办理18982225930
    2022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公布
    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规定摘要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两个资质等级。
    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3.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2.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统计人员;
    3.具有完善的质量******体系。
    第六条 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第七条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资质: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专业管理、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
    3.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材料;
    4.《住宅质量******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具有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应质量管理人员等质量******体系情况说明。
    (二)二级资质: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专业管理、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
    3.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具有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应质量管理人员等质量******体系情况说明。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
    一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确定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批。
    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
    热线咨询:189822259320 刘老师